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隽
3月2日,广州市教育局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指出,幼儿家长要履行接送幼儿入园的责任,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可由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加大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幼儿家长要履行接送幼儿入园的责任
《若干措施》指出,校车安全事关学生生命安全,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坐校车的学生基本没有自救能力,事故风险相当大,要不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是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学校、相关单位的职责。
《若干措施》明确了由区政府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明确各单位职责。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生上下学和校车安全管理负总责,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体系。校车使用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承担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和运营工作。
《若干措施》规定,幼儿家长要履行接送幼儿入园的责任。规定提到,明确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可由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
压减不必要校车数量
《若干措施》要求,所有新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及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或二手专用校车,均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简化许可程序。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收到的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直接分别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区交通运输部门和城市道路管理机构(或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征求意见。区人民政府根据相关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也可以委托指定的行政机关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若干措施》要求,淘汰不符合现行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车,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满足学生乘车需求,科学控制校车总量,严格审查校车配备数量和运行线路。
加大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若干措施》规定,严格控制校车运行范围,科学控制寄宿制学校校车的数量,校车原则上不能跨市运行。
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校车接送学生时,学生在途时间为正常上下学时间段,即7:00—8:00,11:30—14:00,15:00—18:00。
加大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造成人员死亡的校车交通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管理人的责任。
校车服务提供者、使用校车的学校(单位)明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校内没有实施人车分流或违反法律规定组织校车承运学生,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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