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丁玲
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竞争优先、和而不同、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建立健全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为建设目标,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实施,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推动高质量发展。
组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
《方案》提出,在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组建由省有关单位和珠三角9市政府组成的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区域的实施,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和指南,组织调查、评估区域性市场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和协调反垄断执法等重要事项。
竞争政策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承担。邀请香港、澳门竞争执法机构参与委员会的相关事务。建立粤港澳三地竞争执法机构执法会商机制,定期举行三方会议,通报竞争执法重要动态、开展理论研讨,在各自法律制度安排下,自愿开展执法协助和人员往来交流合作等。
同时成立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广泛借助审判实务界、粤港澳三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实体企业反垄断领域的专家资源,成立竞争政策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充分发挥专家在竞争政策制定实施、委托开展行业竞争状况第三方评估、课题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和执法案件论证等工作中的作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竞争理论和监管实务水平。
对港澳投资者实现市场领域“非禁即入”
《方案》要求,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完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推动扩大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全面清理妨碍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妨碍民营企业发展和违反内外资一致原则的歧视性准入、指定交易政策措施,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招投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公证等形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高自我审查工作质量,完善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抽查、举报回应等工作制度,探索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起草部门在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模式。结合法治广东等专项考评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执法方面,要严格执法程序的公正性和统一执法实体的标准性,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查处民生和公用事业领域市场主体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打破行业垄断,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聚焦医药、建筑、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章刻制等领域,加大力度规制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线索举报绿色通道。
重点研究互联网市场反垄断特点,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制与合规辅导,防范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造成竞争失序,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使互联网企业转变经营发展战略,聚焦科技创新和产品升级。
统筹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工作,注重协调保护创新与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之间的关系,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创新动力,提高发展质量。
推动“互联网+反垄断”,充分发挥广东省“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和大数据支持优势,综合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提高反垄断执法专业化水平。利用社会专业机构智力资源,开展反垄断执法大数据分析和重点行业竞争状况评估,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再加强。严格把关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堵塞利用注册制度实施不正当竞争的漏洞。研究开发“直销企业数字化监管系统”,全面排查直销企业及关联主体,规范直销行业经营。整合系统执法资源,强力打击网络传销,查处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妥善处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涉密者竞业禁止与劳动者自由择业之间的关系。加强与海关的执法互助和信息互换,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
营造公平便利的准入环境方面,对港澳投资者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实现市场领域“非禁即入”。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改革,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推广“粤港银政通”服务,并扩大至澳门经营者,实现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就地受理以及远程办理。推动简化版商事登记公证文书试点改革在大湾区复制推广。
支持深圳开展竞争执法先行试点
《方案》提出,支持深圳开展竞争执法先行试点。继续争取市场监管总局对深圳反垄断执法部分授权试点,逐步完善广东省反垄断执法工作体制。支持深圳开展竞争监管工作试点,加大委托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力度。
指导深圳探索公平竞争集中审查、专业审查的工作模式,支持深圳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试点实施独立审查制度。支持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试点和商事登记确认制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提升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机构竞争监管水平。建立省、市、县三级反垄断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珠三角9市加强反垄断工作力量,提升违法行为辨别能力,完善线索获得渠道,监测行业竞争状况。通过委托调查、联合办案、专项研讨等形式提升人员素质,构建反应及时、查处有效的竞争监管网络。
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系统与司法审判系统的沟通衔接,协商建立案情会商、案件通报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审判人员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案件工作交流,推动形成反垄断行政执法与司法高效衔接的工作局面。
大力倡导国际合作和全社会竞争意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和反垄断国际交流合作的总体框架,开展与世界反垄断司法辖区以及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竞争执法机构的执法交流,提升我国反垄断执法国际影响力。
有针对性地对市场主体进行反垄断普法;辅导省内重点企业开展内部反垄断合规建设,提高企业维权意识和树立竞争合规理念。
通过粤港澳竞争执法会商,畅通粤港澳三地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建立竞争纠纷快速处置工作机制。鼓励粤港澳三地社会智库发展,支持企业共建执法咨询机制,充分听取各类型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意见建议,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市场监管体系,着重解决市场主体在发展、创新中最直接、最关心的公平竞争问题,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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