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振天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复函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批复同意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梯智慧监管试点工作的请示。
根据批复意见,前述四个城市的电梯智慧监管试点期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试点工作要积极稳妥推进,按照总局智慧监管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主体责任,厘清安全监管边界,强化社会监督和协同监管,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环境,提升电梯安全监管效能。
此外,批复中还提出,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城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探索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实现更加科学的分类监管、精准监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电梯智慧监管工作提供示范引领。
值得一提的是,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也特别提出,鼓励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
针对电梯制造单位、使用管理人和维护保养单位,《办法》鼓励其建立远程监测和预警系统,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远程监测和预警。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展,广州市电梯行业飞速发展。目前,广州市在用电梯总量达14.8万台,每年新增电梯近1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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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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