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文 通讯员 朱懋森 钟敏怡
2月23日记者从韶关市公安局获悉,近期韶关市公安机关严查森林火灾案件,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因违法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6人,逮捕3人,移送起诉8人;已行政拘留9人,警告3人,行政处罚27人。
据了解,为有效防范遏制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韶关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以严打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近期,韶关市公安机关快速侦破辖区内新丰、翁源、曲江3起森林火灾案件,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打击山火肇事者。韶关市公安机关通过曝光近期发生的3起案例,警示广大市民切勿触碰森林防火红线。
典型案件一:
新丰县马头镇羌坑村森林火灾案件
1月20日中午,新丰县马头镇羌坑村“大窝”山段发生森林火灾,新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在市、县森林公安的共同努力下,办案民警在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后,发现马头镇羌坑村村民龙某昌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讯,龙某昌承认其在“大窝”山段故意制造森林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昌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案件二:
翁源县周陂镇哈水村森林火灾案件
2月17日,翁源县周陂镇哈水村发生森林火灾,翁源县公安机关立即组织民警赶往森林火灾现场,经查,犯罪嫌疑人巫某,因燃放烟花引燃附件杂草,后引发森林火灾。
目前,犯罪嫌疑人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典型案件三:
曲江区枫湾镇白水村森林火灾案件
2月18日晚,曲江区枫湾镇白水村委会大岭排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较大。市公安曲江分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工作,成功抓获涉嫌纵火的犯罪嫌疑人雷某。经查,犯罪嫌疑人雷某,男,53岁,枫湾镇白水村人。经讯问,雷某对其故意纵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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