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涤明
12岁的范小勤在外做了3年多时间的“小马云”之后,由“保姆”王云辉送回江西省永丰县石马镇严辉村。一包衣服、一个书包是他在外几年的全部“家当”。这次回到村里,他不会再回河北石家庄了。2月19日,范小勤的父亲范家发告诉记者,范小勤将回村里的小学继续读4年级,之前接范小勤去河北读书的“老板”刘长江在今年元旦前赶到石马镇,和他一起办理了转学手续,并且和范家发“解除合同”。(2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范小勤的生活又回到了原点,这让父亲范家发当初的期待落空。当然,范小勤回村后依然会继续读书,当初的签约人刘长江承诺负担学费;然而,按照严辉村支书的说法,义务教育不花钱,还补贴。读小学一年补贴500元——没有多少、甚至不存在“学费”的问题。所谓“将继续承担读书的费用”的承诺,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而回过头来再看范小勤离家在外这几年的情况,究竟是“爱心老板”带他出去读书、好好培养,还是被“租赁”当成赚钱工具,最终失去价值后被解除“租赁合同”?这个问题值得研究:此事不仅是一家企业与网红娃家长之间的“合同关系”,还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等一系列问题。
据范家发描述,范小勤被带到河北后,他每年会收到老板打来的“万八千块钱的生活费”;可按理说,若是爱心培养,对方只要管好范小勤的生活和读书问题就够了,无需一边培养孩子,一边资助孩子家庭。当然了,如果爱心人士愿意,如何资助都是人家的权利,但夹带着讨价还价的“资助”,味道就不对了吧?据范家发讲,若父亲不去探望孩子,每年多给2000元——这不是地地道道的交易吗?
而范小勤“在外读书”期间“在社交平台的生活很热闹——参加电视节目、时装走秀……生日4月30日的他过生日时间被定在5月20日,长条餐桌旁坐满了大人,视频配字‘阿里巴巴太子爷的生日晚会’”……这究竟是爱心老板在“培养孩子”,还是在利用网红娃蹭热度为企业经济利益服务?
关于范小勤以“小马云”形象在网上参加直播带货,甚至因此辍学的消息,网上时有曝出,且有图有真相。所在学校向媒体出具的一份说明显示,范小勤从2019年12月18日起,“就隔三差五请假,没参加期末考试”。2020年,他有近两个学期没有出现在课堂上。这哪是去读书?
而“爱心老板”当初所说的“如果他读书好,考大学,如果没有考上,就安排进公司做事”的承诺,现在完全泡汤了。很多网友质疑,“小马云回乡”其实是其热度逐渐递减后最终失去利用价值,而被“爱心老板”抛弃。
或许该说,今天的结局不出意料,但是,以“培养”之名行“租赁消费”之实这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经营行为,是否涉嫌违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特别是如何避免此类“消费未成年人”的谋利行为再次发生?这些问题都值得关注。
据报道,范小勤患有智障。那孩子更应受到社会保护,而不应任由他人摆布。
《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十一条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就此事来说,让一个智障儿童按照大人们的要求,每天对着镜头重复“大家好,我是小马云,我爱你们……”,这是否有违孩子的天性?是否危害智障儿童身心健康?并不难判断。
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遗憾的是,“消费小马云”似乎从未受到任何干预。
范小勤在外过了几年“有人管”“有保姆”、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的生活之后,又回到了“泥坑里打滚”的生活状态,这种落差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可能不是蹭网红热度的“爱心老板”所关心的;但网络直播带货越来越“低龄化”,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成为大人甚至企业赚钱工具的背景下,相关监管和立法都应跟上来才对。(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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