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中高风险地区不得擅自阻断或者隔离高速公路
2021-02-10 09:38 北京青年报
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指导各地精准做好应对疫情管控

2月9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精准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通行管控、旅客运输管控、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通知明确,各地要做好进出中高风险地区交通管控,但中高风险地区不得擅自阻断或者隔离高速公路。

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交通管控

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做好进出中高风险地区交通管控,采取严格措施,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

需要暂停道路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铁路客运、民航客运业务的,要立即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暂停城市公共交通(包括轨道交通)、出租车运营的,当地交通专班要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强化运力保障,严格疫情防控措施,采取“点对点”运输等方式,做好医务人员、公安民警、防疫工作人员以及服务城市基本运行相关人员的通勤保障。

新华社资料图

中高风险地区不得擅自“断路”

通知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要科学合理设置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原则上行政区域交界处同一方向只设置一个检查站点,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省界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点,不得擅自阻断或者隔离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要规范检查站点工作流程,明确通行要求,做到一次停车,同步检查。

为方便车主通行,通知要求,在车流量较大时,应及时增加人员、设备和检查站点,提高检查效率。对于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和人员,检查站点不得随意限制通行,不得因防疫检查造成车辆拥堵至高速公路主线。未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毗邻的省份原则上不应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站点。

低风险地区要保障交通通行

通知要求,全部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地市要全面取消因疫情防控采取的交通通行限制措施,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在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基础上保障通行;对于来自其他地市的车辆不得限制通行。

各地交通专班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司机之家”等场所增设流动核酸检测点,为货车驾驶员等重点物资运输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提供便利。

另外,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各地要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安排,及时解除通行管控措施,撤除公路疫情防控检查站点,稳妥有序恢复交通通行秩序,保障车辆通行顺畅。各地交通专班要在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告解除交通管控、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的具体措施。(刘洋)

来源 |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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