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原内蒙古银监局局长薛纪宁被公诉
2021-02-09 21:51 中国新闻网
检方:薛纪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正厅级)被公诉。

生于1955年的薛纪宁是江苏如皋人,1983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金融纪工委工作。2003年,薛纪宁任中国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2007年,薛纪宁调任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直至2015年3月退休。

2020年6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薛纪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悉,薛纪宁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薛纪宁利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局副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林虎)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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