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亮
实习生 李冰娜 通讯员 粤环宣
图/通讯员供图
2月9日,记者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该厅自去年以来,联合海洋综合执法、海事、海警等多部门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大联动、实战化,派出检查人员7万余人次,查处非法倾废、非法运输等污染类行政违法案件71起,刑事案件59起。
陆海统筹、一盘棋协作,广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逐渐形成“共商共治共管”新机制。
2020年8月25日,为期五个月的广东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在广州南沙启动。
此次行动是广东机构改革后海洋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涉海执法部门的第一次大联动,意味着涉海多部门执法合作机制已初步形成。四个涉海执法部门共同打破部门壁垒,建立“陆上堵、水上查、海上巡”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力量和成效。
据介绍,2020年广东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共计检查海洋(海岸)工程1300余项(次),检查船舶15995艘(次),检查入海排污口3119个;查处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非法倾废、船舶及其活动污染类行政违法案件71起,查扣涉案船舶17艘,罚款805万元;
查处海砂开采运输行政案件11起,刑事案件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1人,查扣涉案船舶74艘、海砂64.39万吨,推动近岸海域水质不断改善。
联合行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一方面严厉查处违法案件,震慑、遏制海洋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规范海洋秩序,以严格管海促进科学用海,推动蓝色海洋经济绿色发展。
此外,广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采访报道、现场检查宣传、召开座谈会、悬挂横幅、印发传单及深入涉海企业、涉海船舶送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协作,健全海洋综合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完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平台,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针对垃圾违法倾倒、违法采砂、违规养殖等突出问题出台相关管理文件、标准,明确管理要求、责任和执法依据,推进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进入新阶段。”联合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
联合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将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指导,以污染治理、环境整治、生态修复为重点内容,根据海湾自然禀赋、特色以及周边环境实际现状,分类施策,大力推动沿海各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全面筑牢广东沿海蓝色生态屏障。(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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