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艺人”如何认定?权威解答来了!
2021-02-06 16:1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适用范围仅限行业内,将不设立社会举报渠道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龚卫锋

2月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其中一个条款引发网友热议:“劣迹艺人”将受到协会会员单位1年、3年、5年甚至永久期限的联合抵制,且必须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才能继续从事演出活动。劣迹行为除了吸毒、淫秽色情、酒驾醉驾等明确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外,还包括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等。2月6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燕接受新华社专访时,权威解答了网友的一些疑问。

关于劣迹艺人的认定流程,潘燕解释道:“道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舆情跟踪和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发现和了解演艺人员违规情形。同时,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的委员和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员均在可了解掌握相关事实依据的前提下,向委员会申请对违规演艺人员启动评议程序,评议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章程办理。由于本办法是行业自律管理规范,适用范围仅限行业内,将不设立社会举报渠道。”

潘燕表示,协会目前正在完善与管理办法配套的《道德建设委员会工作章程》和《违规演艺人员自律惩戒和复出评议标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自3月1日起,对于违规艺人的自律惩戒措施和复出评议都将由道德建设委员会按照相关工作章程和评议标准开展。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中行业内代表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且每次评议工作都将采用委员‘背靠背’互不干扰的方式进行,力争综合各界代表的意见,做到客观公正”。(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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