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晚快评】管住“钱”就有望降伏长租公寓乱象
2021-02-04 08:1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当租房企业由“长收”变“短收”,也就没有差额资金供其挥霍,就能遏制租房企业盲目扩张,避免“爆雷”

文/冯海宁

去年以来,各地长租公寓频现“爆雷”,租客和业主都成为受害者群体,租赁市场的监管亟待加强。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直击长租公寓行业痛点,新规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3日《证券时报》)

“租售并举”“租售同权”已经成为广泛共识。近年来,从中央到各地都格外重视发展租赁住房,不断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并对租房乱象多次治理。然而各地长租公寓乱象仍然不少,“爆雷”“跑路”的案例频频出现,既损害了租客和业主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

对此,上述《通知》亮出利剑,既首次明确禁止“长收短付”,又严控“租金贷”拨付对象,还提出要建立押金托管制度等。不难看出,此次打出的“组合拳”主要是围绕“钱”,可以说这些政策部署和要求,招招击中了近年来长租公寓市场乱象之要害,实施效果值得我们期待。

了解长租公寓的人都知道,该行业“爆雷”频现的根源是“长收短付”,即租房企业向租客按年度收租金,然后按照月度或季度给房东支付租金,中间差额部分变成企业盲目扩张、疯狂收房的资金,为资金链断裂(即“爆雷”)埋下地雷。只有禁止“长收短付”,才能“排雷”。

但一句禁止未必管用。《通知》规定租房企业预收房租不得超过三个月,就是精准把脉“长收短付”开出的药方。当租房企业由“长收”变“短收”,也就没有差额资金供其挥霍,就能遏制租房企业盲目扩张,避免“爆雷”。

“租金贷”乱象也给某些租房企业圈钱跑路提供了机会。一些企业诱导租客使用“租金贷”,或者偷偷让租客背上贷款,而企业一次性拿走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要么用于扩张,要么用于跑路。此次规定“租金贷”资金不得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只能拨付给个人,可防此“病”。

另外,租客的押金被租房企业挪用,最后导致押金难退,也是租房市场的一大痛点。上述《通知》一方面要求企业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另一方面,要求企业收取押金后,必须通过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企业不能擅自动用和挪用。这可以避免“退押难”。

长租公寓乱象主要与“钱”有关,“长收短付”“租金贷”以及押金,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资金池”,租房企业利用“资金池”资金干出不少违规、冒险的事情,不仅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该拿的房租没有拿到,还与租客发生矛盾冲突;而且,造成租客无房可住,陷入纠纷。

当《通知》真正管住“钱”,就能降伏“资金池”带来的乱象。不过,“有良法还需善治”。虽然《通知》击中问题要害,但需要各方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比如,租客要坚持预支房租不超过三个月,拒绝诱惑;监管者对企业预收房租行为要进行有效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在2月1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枪口”也对准长租公寓“长收短付”“租金贷”等问题。这说明治理长租公寓乱象已有共识。住建部去年9月公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也针对“租金贷”等问题作出规定。各地应结合实际,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借鉴北京、深圳等地做法,对长租公寓市场乱象形成治理合力。(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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