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许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刚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销毁证据,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宴请;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涉嫌受贿犯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许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政治立场,背离职业操守,不知敬畏,以案谋私,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性质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徽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许刚简历
许刚,男,1964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泗县,大学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在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
1984年7月至1996年3月历任泗县公安局刑警队侦查员、副队长、队长、三湾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指导员、泗县公安局副局长、政委;
1996年3月任灵璧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
2002年1月任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4年2月任六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4年4月任六安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5年9月任六安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9年12月任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3年3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6年8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常务副厅长;
2018年9月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20年3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责编 | 陈婉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