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出租车上捡到钱包不上交被刑拘
2021-02-02 16:1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伪装成“好心人”送回证件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起 通讯员 全涤飞

乘坐出租车,捡到别人落在车上的钱包应该怎么办?很多人会选择交给司机或者警察。但也有不少人抱着“我捡到就是我的,不上交顶多也就是不道德而已”的观念占为己有。实际上,这是违法行为!记者日前从深圳龙岗警方获悉,一男子因为悄悄把别人遗失在出租车上的钱包(内有5300元现金)占为己有,己有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12月3日早上,黄女士乘坐出租车到深圳市龙岗区沙湾某市场下车,到家后才发现手提包落在车上了。手提包里还装有一个黑色钱包,内有5300元现金、她和丈夫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十几张银行卡等。下午她找到出租车公司查看监控,发现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乘客在她之后上了车。男乘客发现了她的手提包,却故意用行李压住手提包,然后趁前面司机不注意时打开手提包,将里面的钱包抽出,装进了自己的行李包中。黄女士于是向龙岗公安分局沙湾派出所报警求助。

监控拍下男子在出租车上“捡钱包”过程

案件并不难破。龙岗警方立即从出租车公司调取了完整监控视频循线侦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但此时黄女士的丈夫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的男子称在罗湖火车站捡到一些证件和银行卡。丈夫欣喜地请求对方把证件寄回,电话那头也爽快答应。为答谢这位“好心人”,丈夫特意添加了对方微信,转账200元表示酬谢。

对于这一意外情况警方却认为颇有蹊跷。1月18日,办案民警依据线索在龙岗某小区抓获出租车上拿走黄女士钱包的嫌疑人陈某(男,52岁)。陈某对当天故意扰乱司机视线,趁机将黄女士钱包占为己有行为供认不讳。还供认冒充“好心人”归还证件的也是他。

原来,当天陈某上车发现司机背后座位下方的手提包后起了贪念,一边用行李压住手提包一边跟司机聊天分散注意力,随后悄悄打开手提包发现里面有一个黑色钱包便顺手装进了自己的行李包中。随后在外地将钱包中的5300元现金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对于钱包内剩下的证件和银行卡因为觉得没有什么用,本来打算丢弃,但后来又发现钱包内有一张名片(黄女士丈夫的名片),名片上的名字与其中一张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名字一致,猜想应该是钱包的主人,便拨打电话谎称是在罗湖火车站附近捡到的钱包,里面只有证件,没看到现金。

涉事男子被刑事拘留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被龙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选择网约车、出租车出行已日渐成为最便捷的交通方式。每年因为遗失在车上的财物的归属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据龙岗公安分局法制科寇警官介绍:“乘客遗失在出租车上的财物和遗失在其他非特定场所的情形不同。出租车空间相对密闭,人员流动性不大,有明确的管理者即司机,当乘客下车遗忘带走财物时丧失占有,但该财物转化为特定场所的管理者占有,即为司机占有的财物。此时第三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深圳龙岗警方提醒,不管是乘客或是司机捡到遗落在车内的财物时,都应第一时间交给公安机关或运管部门归还失主,切莫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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