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委员刘根生:将人脸识别应用纳入公安部门管理
2021-01-29 11:37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建议市人大尽快制定《生物信息保护条例》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江华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雪媛

不知不觉中,你的人脸识别生物信息数据可能被采集,被泄露,甚至被非法使用……1月28日,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各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市政协委员刘根生代表民革广州市委会发言,他关注的是人脸识别技术被大量使用后存在的风险和应对问题。

刘根生指出,人脸识别已在房地产、商场、写字楼、游乐园等机构及学校、医院、车站、出租车等场所广泛使用,“黑科技”刷脸机在人们不知觉间就采集大量人脸识别生物信息数据。

他认为,人脸识别生物信息在安装、采集、储存、使用时缺少规范管理,无限制使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人们无处遁形的行踪记录,一旦被用于不法领域,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此外,人脸识别生物信息无节制使用还将引发技术伦理问题。

刘根生建议市人大尽快制定《生物信息保护条例》。明确界定设备及数据主管部门职责、技术标准、数据使用、管理权限、资质要求等。规范生物信息数据权属及机制,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健全使用、交易、共享等机制。同时完善问责及处罚制度。制定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泄露、诈骗等

追责机制,明确处罚构成要件、处罚标准,防范技术滥用。陈根生还建议,为人脸识别的技术应用设立专门监管机构,加强数据保护。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化广州“放管服”改革,建议将人脸识别社会场景应用的审批与监管纳入市公安部门管理职能。设立审批标准及程序。除道路、交通工具、银行等法律规定的安防应用以外,单位、个人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前应自主申报,由公安部门依法审批与监管。

刘根生还建议对不规范的采集与使用进行整治,对不合规安装、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要求定期整改,依法打击非法滥用。重点整治相关企事业单位、房产销售机构、商场超市、住宅区等,对未经审批擅自安装该设备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设备拆除及数据销毁。“同时清理电子政务平台人脸识别认证安全漏洞,设置刷脸文字提醒、增加验证码确认等提升系统安全性能能。”(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