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点赞:老人摘杨梅坠亡案判得好,不能搞“谁弱谁有理”那套
2021-01-26 21:1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陈晓阳表示,法院的裁判能够向社会传递一种价值导向,这类判决的出现促进了社会风气的不断向好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周聪

今天(1月26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代表团分组会议,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多名省人大代表在作审议发言时,对法院工作报告中的老人摘杨梅坠亡案判决结果点赞。

“这个案子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影响。”来自珠海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陈晓阳在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谈到了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老人私自上树摘杨梅案。他表示,广东省各方面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首先社会治理要走在全国前列,该案判决结果就体现了促进社会治理的努力。

在该案中,广州市花都区某村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该村村委会在河道旁种植了供观赏用的杨梅树。2017年5月19日,该村村民吴某私自上树采摘杨梅,不慎跌落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私自上树采摘杨梅,跌落受伤,村委会主任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村委会不存在过错,法院驳回了吴某近亲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陈晓阳表示,过去,有的法院在一些案件的审判中“倾向”于弱势群体,“谁死伤谁有理”“谁弱谁有理”,广州该案的判决结果社会上都很满意。他表示,法院的裁判能够向社会传递一种价值导向,这类判决的出现促进了社会风气的不断向好,例如,“现在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多了。”

省人大代表陈红旗在审议发言时也表示,自己十分关注老人摘杨梅坠亡案。

在陈红旗看来,不能搞“谁弱谁有理”那一套,“不是你的错,就一分钱都不用赔,这样非常好”,法院如果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案,将起到不好的导向。“我觉得这类案件不能‘和稀泥’,这样才能使社会更加风清气正。”(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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