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付怡
通讯员 区靖雯 张毅涛
1月20日,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作为全国“断卡”行动唯一试点单位,广州市公安局以在广州地区活动的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作为打击重点,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断卡”工作。
行动以来3个月时间,共核查线索7000多条,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3200多名,摧毁作案团伙40多个,核破案件1800多宗,协调银行、运营商处置4万张银行卡,关停160万张电话卡,对开设涉案银行账户和涉案电话卡的1600多人实施了惩戒措施,并将2.8万名开办“两卡”可疑人员列入管控黑名单。
经过连续打击,广州市“两卡”黑灰产业生存空间被极度压缩,2020年12月以来新开涉案银行卡不到百张,比行动前降幅近9成,已超过10天每日增幅为零,实现了断崖式下降。全市电诈警情与“断卡”行动前的高峰相比,降幅达4成,广州警方开展“断卡”行动的整体效果得到显现。
“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干不干?”如果有人向你提出这种赚钱的主意,请立即打住,因为这很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了!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欺骗)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这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电话卡和银行卡(简称“两卡”)。从理论上讲,只要每张卡都实名实人、通讯和转账信息可追溯,就能及时确定嫌疑人,并为事主追回损失。然而,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一般采取购买电话卡和银行卡的方式,这也滋生了买卖、出售银行卡和电话卡的黑灰产业。
近年来,出售、贩卖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加剧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
一方面,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犯罪分子大量使用非法买卖的手机卡、银行卡实施诈骗,助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居高不下,导致许多群众因骗致贫、因骗返贫,社会反响强烈。
另一方面,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非法开办“两卡”的主要是大学生、农民等群体。大学生涉世未深,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犯罪分子蛊惑蒙蔽,买卖“两卡”意图“捞快钱”。大学生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一旦涉及买卖“两卡”犯罪被抓,还未走向社会,人生便染上污点,将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是社会诚信的基石,个别农民由于受教育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加入到开卡卖卡队伍中。如果任由非法“两卡”泛滥发展,将会有更多的人被裹挟其中,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动摇社会诚信根基。
警方提醒
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将根据相关文件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
“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通俗来说,就是该措施启用后,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快捷支付购物等,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办个人或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支付等。
警方提醒: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祸患无穷。同时,市民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
二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三是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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