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要求: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2021-01-17 18:48 湖北发布
出现相应的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近期,随着春运的逐渐到来,返乡人员增多。为加强疫情防控,湖北省多地要求: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襄阳

针对近期返乡人员增多的情况,襄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日前下发告知承诺书,要求襄阳全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告知承诺书同时要求,个体诊所要充分发挥发热筛查哨点的作用,加大体温监测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襄阳市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科科长张旺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出现发热、咳嗽、上呼吸道不适,尤其是味觉有改变,这种情况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和外地回来的人员,若出现相应的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新华社资料图

仙桃

加强对发热病人的管理。禁止普通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接诊发热病人,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普通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即日起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发热、感冒、咳嗽的药品。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向居住社区(村)和本单位报告,由社区(村)干部负责联系120转送到属地镇卫生院(城区送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各社区(村)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社区(村)、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管理,及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异常情况。门诊、诊所、村卫生室、药店要负责联系120 将预检分诊的或购药的发热病人转送至属地镇卫生院(城区送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咸宁嘉鱼

县域内各村卫生室、个体门诊(诊所)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药、止咳药等与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物购买人员的实名登记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及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反馈给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巡查核实,跟踪管理形成工作闭环。对不严格执行防疫防控规定的村卫生室、个体门诊(诊所)、零售药店一律依法停业整顿。

个人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人员接触。

来源 | 湖北发布
责编 | 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