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成广聚
鸡窝不是用来养鸡,却用来“养”燃气气瓶?1月8日,广州市城管部门通报一宗违规暂存燃气瓶案件,有人利用“鸡窝型”的简易搭建物暂存气瓶,因不符合安全规范而被处罚。
据悉,该“鸡窝”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江浦街道辖区内。根据市民举报,有人骑着三轮车进出一处林地的“鸡窝”,但从未看到该“鸡窝”有鸡送出来,倒是常见骑三轮车者从该“鸡窝”运送燃气气瓶。城管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监测,锁定了搭建“鸡窝”的地点,并在1月6日下午采取行动。
城管执法人员前往“鸡窝”查处燃气不当储存 通讯员供图
经现场检查,“鸡窝”内藏有60多个燃气瓶。经调查,有送气工人在林地搭设简易窝棚暂存燃气气瓶。由于相关设施过于简陋,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即使所查气瓶来源合法,执法人员仍对该气瓶暂存点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设置该暂存点的送气工人进行立案处罚。
广州城管提醒,近期天气寒冷致使燃气使用需求增多,市民购买燃气请选择在广州具有经营资质的商家内购买。具有经营资质的商家,也请管理好合法资质的燃气和承载器皿,避免因不当的处置导致合法产品变成非法品,如被非法销售或非法储存等。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