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即时还押!香港终审法院:批准律政司上诉申请
2020-12-31 16:54 人民日报客户端
本案涉及香港国安法,关系到重要的公众利益,考虑保释申请时应更多地考量国家安全问题,处理时亦应更为严谨

香港终审法院12月31日开庭审理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释结果的上诉申请许可,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在听取双方陈词后,于下午4时一致裁决批准律政司的上诉申请,黎智英须即时还押,待至2021年2月再讯。

黎智英(右二)

案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常任法官张举能三人审理。

多案缠身的乱港头目黎智英因涉嫌欺诈及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落案起诉,他本月23日就两案一并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并获批准,律政司随即就此结果上诉至终审法院。

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指出,本案涉及香港国安法,关系到重要的公众利益,考虑保释申请时应更多地考量国家安全问题,处理时亦应更为严谨。国安法第42条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否则不得批准保释。

律政司又强调,在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中,被告的保释条件不应作为考虑是否准予保释的因素。(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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