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丽 实习生 卫弥萱
2020年12月31日0时整,郭敬明在微博对曾经的抄袭行为进行了一个他称之为“迟到太久的道歉”。当天上午,被抄袭作品的作者庄羽在微博表示接受其道歉,但要求用双方的相关版税及收益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之后,郭敬明微博回应,同意成立该基金,“感谢庄羽女士的大度和善良”。
同天10:44,曾被判定抄袭琼瑶作品的编剧于正也在微博道歉。
此前,曾有156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名抵制郭敬明、于正。12月31日,该联名活动的发起人、编剧汪海林等人也就郭敬明道歉等发表了看法。
14年前,郭敬明两次拒绝道歉
2004年,作家庄羽称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其小说《圈里圈外》,并将郭敬明及相关出版社、销售商告上法庭。当年12月,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在北京作出一审判决,郭敬明及相关方被判令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发行和销售,郭敬明与出版社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并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郭敬明与庄羽均对此结果表示不满意,提出上诉。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除停止销售、公开道歉、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外,另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限期15日执行。
2006年6月,庄羽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决定依据生效判决在报纸刊登公告,公告费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
郭敬明道歉,称对生命有重新认知
在2020年最后一天,郭敬明在微博对庄羽道歉,表示自己“对生命有重新认知,我想做一个迟到太久的道歉”。他说当初在公开道歉或直接刊登判决书之间选择了后者,是因为“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之后多年,他在各种场合回避此事,则是因为该事件“像一个无法愈合的伤口,我不敢撕开,更不敢面对”。
郭敬明表示,他选择在即将跨入40岁之际进行道歉,是因为“如果我一直逃避自己的过去,不肯承认和面对自己年少时候犯下的错误,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郭敬明写道:“庄羽女士,对您造成的伤害,我郑重道歉,非常对不起。我也要向公众道歉,向所有原创作者们,和中国来之不易的创作环境道歉,对不起,我做了非常不好的示范,请大家以我为戒,拒绝抄袭,尊重创作。”
郭敬明还提出把《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后获得的版税等全部收益赔偿给庄羽,“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
庄羽回应:共同成立“反剽窃基金”
12月31日上午8:33,庄羽在微博表示:“时隔十五年,收到郭敬明的道歉,如郭敬明先生所说,这的确是一份迟来的歉意,我接受郭敬明先生的道歉。”
对于郭敬明提出的将《梦里花落知多少》版税及相关收益赔偿给她,庄羽回应:“我有一个新的建议,我也将《圈里圈外》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请郭敬明先生考虑。”
郭敬明再回应:同意“一起成立基金”
之后,郭敬明回应庄羽:“感谢庄羽女士的大度和善良。再次为自己的错误说声对不起。我会按照您的提议,一起成立基金,希望可以为创作者们创造更好的原创环境。再次感谢。”
舆论纷纷:郭敬明为何此时道歉?
从郭敬明微博下的热评来看,部分网友似乎认为郭敬明道歉的出发点并不真诚。有人贴出12月30日央视新闻一条关于136位网络作家倡议抵制低俗作品、拒绝抄袭的新闻,猜测这是郭敬明在15年后突然道歉的原因。还有网友认为郭敬明此举是为正上映的导演作品《晴雅集》炒作。
对于庄羽回应中“时隔十五年”“这的确是一份迟来的道歉”等说法,以及要求成立“反剽窃基金”的提议,有高赞评论认为这是对郭敬明的反将一军:“这招狠,直接打脸。”
汪海林评论:明智的选择,虽然有点晚
事实上,早在136位网络作家联合拒绝抄袭之前,郭敬明已多日处于舆论漩涡。
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提出反对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现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及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呼吁社会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尊重原创。
12月22日,联名信上的署名人员增至156位。
12月24日,新华社就此事发文,追问三个问题:谁在给“劣迹艺人”提供粉墨登场的舞台?如何遏制资本把“劣迹”当卖点的不良行径?资本以及某些竭力为“劣迹艺人”粉饰的媒体应承担哪些责任?舆论进一步发酵。
12月31日上午,“156人连署”的发起人之一、著名编剧汪海林在微博对郭敬明道歉一事进行评论。
他指出:“我第一次知道,《梦里花开知多少》的非法收入一直还在小四那儿,今天才说要赔给庄羽,或者庄羽不要他就做慈善。这话一出,庄羽也不好办吧,她是要还是不要呢。”
汪海林写道:“我不说什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话。我要说的是,首先是庄羽是否接受,然后是大众是否接受,最后是历史是否接受。对于郭敬明来说,他做出了明智的选择,虽然有点晚。”
汪海林还提到了“156人连署”中被提到的另一个人——曾被判抄袭琼瑶作品的于正,称其当下“可能有点窘”,“给他一点时间吧,我在等待,等待着他的道歉书和给我的律师函”。
“156人连署”的另一位发起人谭飞则在微博表示,郭敬明道歉“虽迟了太久太久,但总是一个好的开始”。他还表示了对庄羽提出的建立“反剽窃基金”表示支持,也顺便提到了于正:“于正什么时候向琼瑶道歉?希望不是新剧上的时候”。
于正向琼瑶道歉:我搞砸了
12月31日上午,在“郭敬明道歉”霸屏热搜一整夜之后,于正在微博对琼瑶进行公开道歉。全文如下。
尊敬的琼瑶老师:
关于《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我诚挚地向您道歉!
这份道歉现在才来,并非我不愿意承认错误,而是我缺乏足够的勇气。您是我从小到大的偶像,您的每一本书我都耳熟能详。有一天能像您这样,站在创作故事的巅峰,便是我最大的梦想。然而我却把这一切搞砸了,不仅仅伤害了您,也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乱。我知道,这不是一句道歉所能弥补的。
这六年里我并非大家眼中的一帆风顺,生活、事业都要从零开始,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除了给您的赔款之外,我还面临平台、投资方等一系列的赔偿,这是对我最好的惩罚,也是血一般的教训。有很多次我都下定决心想对您写点什么来表示我的忏悔和痛心,但迟迟不敢下笔,时间越久就越不敢!
这些都是我单方面的心理活动,我忽略了您和社会公众都需要通过一个公开的道歉来看到我悔过的诚意。我知道错了,用了六年正视了这个错误。
再次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希望您健康、长寿,也希望有机会跟您当面道歉!我会一如既往的收藏您每一部小说,并以您为榜样,创作出更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故事!
同时,我也向所有原创者道歉、向关心和爱护我的人道歉、向合作伙伴道歉!也希望我的经历能为每一个创作者带来警示,敬畏原创、尊重法律!
于正
2020年12月31日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布给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举报于正《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当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同年12月25日,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2018年5月,因于正迟迟不向琼瑶道歉,法院判决在《法制日报》刊登案件内容作为公告。(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郭敬明、于正等人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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