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刘娅
2020年,口罩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出门戴口罩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必要措施,乘坐人流量大的公共交通工具时更是如此。然而,有人却不带口罩就钻进地铁站,还辱骂、殴打前来劝阻的民警……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今天(12月29日)通报称,该院近期已以妨害公务罪对该名人员判刑。
被告人谢某某,女,1994年出生,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户籍地湖南省衡阳县。2020年7月16日10时许,谢某某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地铁站内售票区处,排队等待购买地铁票时,工作人员发现其未佩戴口罩,违反了防疫规定,于是上前提醒其佩戴口罩。
面对工作人员的劝解,谢某某执意不佩戴口罩进入站台,并对前来劝阻的值班民警徐某、王某实施辱骂、殴打行为。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某未佩戴口罩进入地铁,以辱骂、殴打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其犯罪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案件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谢某某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表示,随着冬季的到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趋于严峻。此时,广大防疫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理应受到大家的尊重与配合,无论是要求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抑或是严格测温登记,都是为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抗击疫情。(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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