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贺宁 李启东 罗子群
天气转冷,市民使用燃气频率更高。但在采购和使用燃气时,市民一定要注意所用的燃气是否“一身正气”。
12月24日,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基层执法队伍近期在南沙辖区范围查处了一宗不安全储存瓶装燃气的行为案件,在警方的配合下已有涉案人员移交派出所处理。在查处不安全经营燃气行为的同时,该局希望市民也能配合执法部门,勿购不安全的燃气。
据悉,被查处不安全储存瓶装燃气的场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红岭社区红发路一处出租屋。12月22日上午,街道两名综合执法人员例行巡查,发现一名男子正将一批瓶装燃气从货车上卸下,随即将其装在一辆三轮车后厢上。似乎是“不想外人知道”,该男子用布遮挡了瓶装燃气装卸和运载过程。执法人员持续跟踪,发现男子“遮遮掩掩”将瓶装燃气运到一处出租屋前。当执法人员拦下该男子要求男子接受检查时,该男子马上潜入出租屋并关门锁门不让执法人员进入。执法人员唯有联系辖区派出所和具有资质的燃气企业,协助进一步执法。
南沙区综合执法人员从出租屋查出较大数量隐患燃气瓶
通过辖区派出所帮忙,出租屋的屋主被找到。当屋主打开出租屋房门时,执法人员发现在其约40平方米的屋内,藏有5公斤、15公斤、50公斤等三种不同规格的燃气瓶65个。算上男子遗留在室外的燃气瓶,一共71个。进入出租屋,执法人员发现屋内窗帘紧闭、墙面地面污渍斑斑、垃圾随处可见;作为燃气瓶储存场所,未见消防灭火器材及静电设施防漏报警装置。燃气企业人员对气瓶“扫码”发现,这些气瓶均为过期报废瓶。执法人员将查获的气瓶交燃气企业协助处理,并对不安全储存瓶装燃气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将涉案当事人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执法人员对查出的气瓶进行喷字以防它们再流入市场
据悉,仅南沙区南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支执法队伍,自11月中旬以来已对辖区内1662间餐饮场所的浓度报警器进行了全覆盖排查,开展燃气执法行动11次,打掉不安全储存燃气点4个,暂扣各种规格的燃气瓶153个。在执法队伍加强执法的同时,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亦提醒市民要注意勿购不安全的燃气。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通讯员供图
责编 | 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