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国企老总涉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案被公诉
2020-12-22 17:3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由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12月22日)下午通报称,日前,汕头大洋(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林松伟(副处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松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松伟在担任汕头大洋(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领导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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