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解除“9岁孤女限高令”:我们错了,诚恳道歉
2020-12-16 09:51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陈蔓(化名)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

12月16日,河南郑州金水区法院回应此事称,已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在,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金水区法院表示,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今后工作中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媒体此前报道,8年前,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陈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我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我们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在,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我们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由衷感谢并诚恳欢迎广大网友的监督和关心。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金水法院、南方周末
责编 | 魏礼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