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教育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849号建议的答复》,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将九年制义务教育修改为十二年制义务教育”予以答复。
《答复》称,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共12年的课程设置是经过长期实践、反复调整后逐步建立的,符合目前国际上普遍做法,基本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基本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认识规律,目前还不具备延长学制和将学前、普通高中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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