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广州越秀外国语学校教学楼工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由属地监管机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给予顶格处罚。全文如下:
各区(含空港委)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增城“11·23”山体坍塌事件、天河“11·24”高坠事故发生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全市房屋建筑(含管廊)工程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危大工程暂停施工,各参建企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对重点项目开展全覆盖安全督查。通知印发以来,我局通过安全督查和群众监督发现部分在建项目仍然存在基坑等重大危险源不按图施工、现场防护设施不足、施工工人没有安全意识冒险作业等一系列重大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
(一)广州市越秀外国语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
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监理单位: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监督机构:越秀区质安站。
主要安全隐患问题:
1.基坑坡顶未按图纸要求采取1:1放坡80厚c20喷射混凝土面层挂钢丝网8@250*250实施,现场为垂直坡度,且未按上述要求实施。
2.基坑坑边堆放大量钢筋堆载。
3.基坑周边刚性围护不足。
(二)商业办公楼工程(AH050201地块自编1#、2#)
建设单位:广州东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越秀地产下属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广州越秀地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督机构:海珠区质安站。
主要安全隐患问题:
1.2020年11月27日上午群众举报,该项目顶层作业面东侧两名作业人员临空绑扎柱子钢筋,下达停工指令后未按照要求暂停作业,仍然冒险施工。
2.作业人员操作平台未设置防护栏杆,高处作业工人未佩戴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3.外架未与施工进度进行匹配,未超出作业面1.2米。
二、处罚整改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为有效惩戒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决定对广州市越秀外国语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商业办公楼工程(AH050201地块自编 1#、2#)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进行扣分。由属地监管机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给予顶格处罚,处罚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我局。
(二)请各区住建局、各级监督站将本次通报传达到辖区所有在建项目,督促各参建单位务必按照我局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请各区住建局、各级监督站立即开展增城“11·23”山体坍塌事件、天河“11·24”高坠事故的警示教育,警醒事故发生的原因,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对照自查不足,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报。
附件:
广州市越秀外国语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主要问题照片
商业办公楼工程(AH050201地块自编1#、2#)主要问题照片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责编 | 魏礼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