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楠
通讯员 粤司宣
近日,广东省司法厅会同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数据元规范》(下称《规范》),是“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下称“两平台”)配套建设标准之一。
《规范》共有11章,规定了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的数据元描述方法、法律法规数据元、事项清单数据元、执法和执法监督部门数据元、执法和监督人员数据元、执法对象数据元、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数据元和监管投诉举报数据元。
《规范》是按照全国行政执法规范标准和广东“两平台”建设要求编制,着力加大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领域的拓展应用,推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在统一的标准规范下运行,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落地落实,提升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规范》出台后,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还将配套印发数据归集指引。今后各级执法部门只需按照统一的标准要求,一次性向本级政务大数据中心推动或报送行政执法数据即可(上线应用“两平台”执法的系统自动推动),“两平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广东”等系统会自动与省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交换共享,实现执法部门“一次报送,多头应用”,有效解决基层“一事多做”“数据多头填报”等困扰。(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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