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骑电动车被撞身亡,还要负全责!这些骑车坏习惯你可能也有……
2020-11-24 12:41
羊城晚报

电动自行车轻便灵活
受到不少短途出行的群众喜爱

但不少电动车驾驶人为了方便
无视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
骑着电动车在车流中穿插、逆行
甚至还闯红灯……
近日
广东江门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因一连串的交通违法行为
结果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而且还要负全责
近日,余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从江门市江海区住建大厦的侧路路口突然驶入江海一路的机动车道。紧接着,为图方便的余某又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至路口斑马线处,无视人行道指示灯正亮着红灯,直接横穿马路,结果与一辆在主干道上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余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由于未满16周岁的孩子,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 且摩托车、电动车的车速远高于自行车,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①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 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②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 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③当大型汽车转弯时, 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就大大增加。情况轻点的是皮肉之苦,严重的就是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来源 | 综合江门交警、深圳交警、广东交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