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刘雅
11月20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刘某妨害公务案、吴某盗窃案、方某危险驾驶案等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本次听证除了邀请中山市技师学院老师担任听证员、特约检察员以及被害人、侦查机关代表外,还迎来了一群特别的旁听人员,他们是来自中山市技师学院的6名学生代表。
开会前,检察官向师生代表讲解了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工作,介绍了听证步骤程序,让师生代表对“为什么要听证”“听证是什么”“听证怎么听”有了初步的了解。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和拟对刘某、吴某、方某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当事人及其他参会人员就上述意见分别说明情况,特约检察员、听证员提问、讨论、发表听证意见等。尤其是针对方某危险驾驶案,鉴于方某是在校大学生,听证会首次邀请了方某所在学校的老师到场参加,就方某在校表现、学业水平、生活状态等方面进行介绍,并代表学校发表意见。
经过全面听取多方意见,特约检察员、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对刘某、吴某、方某等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合法、合理,在场人员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对上述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时,犯罪嫌疑人刘某、吴某、方某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非常悔恨,认为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今后一定改过自新,遵纪守法。犯罪嫌疑人的现身说法,对在场师生的触动很大,纷纷表示将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做新时代的法治公民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捍卫者。
听证会后,该院组织与观摩旁听的师生进行座谈,检察官向学生解答法律疑惑,双方进行了互动交流。学校代表纷纷表示,这种以案释法的形式很生动,让学生走进公开听证室,既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影响力,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更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震撼性,切实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
据了解,在刘某妨害公务案中,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因占道经营被执法人员要求将商品搬回店内,刘某用拖鞋殴打执法人员熊某的手臂。经法医鉴定,熊某的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
在吴某盗窃案中,2020年7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吴某在中山市某超市内先后三次盗窃日用品(总价值人民币212.1元),破案后,部分赃物已缴回并发还被害人。
在方某危险驾驶案中,2020年7月,犯罪嫌疑人方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途经港隆南路对开路段时,与从左至右横过马路的被害人雷某(怀抱被害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二人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方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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