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命权侵权纠纷为由,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鑫(现更名:刘某曦),民事索赔203万余元。
11月19日,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告诉澎湃新闻,刘鑫一方针对江秋莲的起诉向法庭提交了答辩状。
黄乐平介绍,关于事件的主要事实,刘鑫答辩状的主要内容包括:
1、答辩人(刘鑫)没有迅速锁门,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答辩人“迅速锁门”。
2、江歌的死亡原因日本法院已经查明。
3、答辩人提出不报警,但江歌是有独立判断的成年人,最终是否报警不取决于答辩人。
4、陈世峰杀人的巨大仇恨从何而来,答辩人不得而知。
5、答辩人报案后警方让把门锁上,不要出屋。
6、在无法锁定陈世峰的杀人嫌疑时,答辩人主动说出陈世峰的恐吓行为,后警方与答辩人商量,以恐吓报案。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江秋莲在起诉刘鑫的民事起诉状中称,她的起诉理由包括:刘鑫在江歌遇险时从内侧将门反锁,将江歌隔离门外,阻断了江歌唯一的求生路径;刘鑫为私利阻止江歌报警;刘鑫明知具有暴力倾向的前男友陈世峰存在暴力攻击他人的危险性,却未能对陪伴她的同伴江歌善尽提醒的义务;凶手陈世峰逃离后,刘鑫明知江歌的受害状态,但并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
四年前,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刘鑫的男友陈世峰杀害。当时,刘鑫与陈世峰吵架。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黄乐平向澎湃新闻表示,江秋莲的诉讼请求为民事索赔203万余元,刘鑫在答辩状中请求驳回被答辩人江秋莲的所有诉讼请求。
黄乐平还表示,关于诉讼主体问题,刘鑫一方质疑江秋莲是否是本案的唯一适格主体,并且提出陈世峰应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此外,刘鑫一方还在答辩状中提出,应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为查明真相,答辩人提出申请,希望法院能调取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相关资金流水,查清双方接受财物的情况及花费,明确谁是受益人。
黄乐平告诉澎湃新闻,刘鑫答辩状的全文不便透露,目前没有刘鑫方面的联系方式。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将于11月20日上午9点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表示,自己将会参加。澎湃新闻暂未获悉刘鑫一方是否出席。
来源 |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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