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武银星、卢建决定逮捕
2020-11-19 19:28 中国新闻网
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原局长武银星,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原省纪委驻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组组长卢建决定逮捕。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武银星决定逮捕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原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原局长武银星(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武银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卢建决定逮捕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原省纪委驻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组组长卢建(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卢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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