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投入722亿,广东财政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2020-11-17 15:3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资金重点投向最关键、最突出、群众最关切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唐珩 通讯员 岳才轩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把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建设美丽广东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形成了集中攻坚与系统治理并重的“四个一”工作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突出“一揽子”扶持 注重系统部署、重点保障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聚焦全省污染防治短板弱项精准施策,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目标,千方百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制定省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揽子资金安排方案,计划2018-2020年期间投入683亿元、实际落实资金达722亿元,强力保障完成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资金安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重点投向最关键、最突出、群众最关切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省财政厅创新工作机制,突出跨部门、跨领域统筹谋划、系统安排,强化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打出财政政策组合拳,促进资金提质增效。

2018-2020年期间,安排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相关资金329.28亿元,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体系,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安排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263.79亿元,强调“保好水、治差水”,财政资金重点保障国省考断面达标攻坚、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与民生福祉息息相关的水环境整治项目。

经过三年的治污攻坚,广东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突破性达到85.9%,劣Ⅴ类断面阶段性消除,全省1412个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全部完成,超额完成污水管网三年建设目标,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的村庄比例达到71.9%,PM2.5创8年以来最好水平,大气空气质量持续领跑全国。

突出“一盘棋”布局 注重全局谋划、协调推进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广东省级财政按照“0盘棋”思路,强调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的整体格局,以生态补偿政策为切入点,依托“四个机制”全局谋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建立更具普惠性的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以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为引领,将财政补偿转移支付由26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扩围至48个生态发展区县,由50个国家级禁止开发区扩围至145个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将生态保护红线区和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新增纳入财政补偿范围,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资金共55.84亿元,较2017年实现翻番,2019年安排67亿元,同比增长20%,实实在在提高生态地区获得感。

二是建立更具互利性的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2016年以来,省级财政落实粤桂九洲江、粤闽汀江——韩江及粤赣东江等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共计13亿元,积极加强与上游省区的合作交流,推动构建上下游联防联动、共治共享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同时,积极推进省内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共同印发《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受益者补偿,保护者受益”的生态补偿政策,从体制机制上构建经济补偿和行政管控相结合的全流域长效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是建立更具市场化的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着力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环保行业绿色项目的信贷投放力度,推动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积极推进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碳排放权有偿使用交易体系、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和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体系,大力促进低碳融资,并依托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开展生态扶贫,通过林业碳汇碳普汇项目减排量市场化交易,为贫困村增加集体收入发掘新的绿色增长点。

四是建立更具可持续性的生态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广东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方案(2018-2020年)》,按区域实施生态公益林的差异化补偿政策,平均补偿标准由2018年的32元/亩提高到2020年的40元/亩;支持生态保护修复与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建设,落实规划编制经费2380万元和创建启动资金1亿元,相关规划编制、国家公园品牌推广宣传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制定支持万里碧道建设一揽子资金扶持计划,立足碧道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从流域层面统筹生态、安全、文化、景观和休闲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

突出“一条龙”服务 注重统筹资源 促进发展

省财政厅深入推进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优化财政体制环境,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财政管理重心和部门权责配置“两转变”、资金项目审批和预算执行流程“两精简”、推动改革动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两提高”,推动形成管理权责更明确、项目审批更简化、预算执行更优化、预算监管更全面的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针对性、精准性。

此外,省财政厅实施更大力度资金调控政策,优化资金统筹环境,对于省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在资金使用上赋予市县更大的自主权,支持市县在完成省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目标的前提下调整资金安排,鼓励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的保障力度;强调中央及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将更多污染防治资金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倾斜安排,2018-2020年省级污染防治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比例超过80%。

省财政厅还持续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态营商环境,将自然生态保护区与产业园区组团联动发展,注重补齐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将山水林田湖草和高科技产业有机融合,以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突出“一股劲”用力,注重深化改革 优化布局

省财政厅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增强省级调控能力。出台《广东省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省级财政资金分配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建立“谁保护、谁得益,谁改善多、谁得益多”的资金分配机制,让保护环境的地方不吃亏、多受益、更有获得感。

省财政厅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形成财政资金合力。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全领域统筹布局、全系统协调使用,全面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资金统筹整合,并构建“1+6+X”(1个战略领域、6个财政事权、X个政策任务)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体系框架,财政资金对关键问题、关键领域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

省财政厅改革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财政资金撬动力,创新性引入省属国有企业参与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及中小河流整治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技术和资源优势推动项目建设,省级财政通过注资方式予以支持;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面实施PPP模式建设垃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

截至2020年6月,已纳入省PPP项目库的生态环保类PPP项目共258个,总投资额1177亿元,其中217个项目已签约落地并进入执行阶段,总投资922亿,强化专项债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保障,2018-2020年累计安排相关领域专项债资金超过500亿元,由各地按规定,结合实际自主决策支持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建设,环保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市场化设立运作节能环保基金,着重对节能环保领域项目予以支持,推动健全与市场相适应的基金运作模式,为环保领域发展赋能。(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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