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消息,日前,“汪涵带货疑似造假刷单”的话题引发关注。网络中流传的朋友圈截图显示,11月6日汪涵“顺德专场直播”中,有商家缴纳10万元开播费后,当天成交1323台,退款1012台,退款率高达76.4%。而且其他商家也有类似遭遇,导致店铺收到了平台虚假交易警告。
记者查看当天直播发现,观看量460.3万,其中推荐了30多件家电产品。有参与活动的商家告诉记者,“被汪涵直播坑了”,刷单后进行了撤销,最终没有发货。关于此前朋友圈截图,有商家称是美的电器在某电商平台上的一家店铺发的。
针对汪涵疑似 “刷单”行为,汪涵签约方银河众星回应称“这是假的”,公司没有任何虚构数据或购买流量的行为,只是帮该电商平台账号做一次直播执行,没有必要去刷单,这次刷单后退单具有恶意攻击特征。目前平台方正在介入调查,具体攻击源头还未查清。
汪涵直播带货被指“造假刷单”
这些天,网上流传着一张朋友圈截图,称11月6日,我司店铺参加银河众星直播机构旗下艺人汪涵‘顺德专场直播’。开播费10W(万元),当天成交1323台,退款1012台,退款率76.4%。该朋友圈内容还称,更令人气愤的是直播进行中出现大批多台退款单的刷单行为,导致店铺收到平台的虚假交易警告。当天直播其他顺德商家也有同样遭遇,至今银河众星未给出解决方案。
记者查看当天直播发现,11月6日下午18:51汪涵直播带货顺德专场开播,截至目前观看量460.3万,直播过程中推荐了30多件家电产品,包括养生壶、干衣机、颈椎按摩仪等。
记者联系到当时的合作商家时,小熊电器官方旗舰店、奥克斯海迅专卖店、乐尔康超域专卖店和云米净水旗舰店称,直播中没有遇到大量退货的情况,目前订单状态和发货都是正常的。德尔玛旗舰店对相关情况不清楚。当记者以商家名义联系到美的微波电器旗舰店时,客服人员非常警惕地说“我们也被汪涵直播坑了!数据不好就算了,还做假搞什么刷单,然后再退了。”同时客服向记者证实,网上流传的朋友圈截图是另外一家美的店铺人员发布的。
参与直播活动的布谷旗舰店还表示,很多客户订货后又联系撤销了,第二天就退货了,根本就没有发货。这位客服称,当天退了50台洗碗机,退货率已经超过了70%,具体发货情况不方便透露。对于平台处理情况,客服称,淘宝对本次订单异常没有处罚,但10万元的开播费是不会退还的。
相关资料显示,汪涵直播带货节目名称为《向美好出发》,于今年5月17日开播,汪涵担任推广大使(即主播)。而银河众星旗下签约主播除汪涵外,还有吉杰、龙梓嘉、黄英等十几位明星。
签约方回应:怀疑遭到了恶意攻击
针对网上流传的朋友圈截图,红星资本局联系到汪涵经纪人范先生,其称直播事宜需联系银河众星,他对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随后红星资本局联系到银河众星公司,其工作人员对汪涵直播刷单表示了否定,“这是假的”,并称银河众星只是帮某电商平台账号做一次直播执行,所以没必要去刷单,也不存在这种行为动机。“如果有大量虚假订单,这时候平台是会开始管控的。银河众星当天只是做了次执行,只收平台服务费,没有和商家直接接触。”
银河众星工作人员还称,所有直播的佣金必须是真实成交以后,商家才会付给直播账号,而且这个佣金是打在平台官方频道账上,与汪涵、银河众星没什么关系。
“如果退货后没有真实成交,是没有佣金的。”另外11月12晚,上海银河众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发布声明称:2020年11月7日,有自称是品牌方工作人员发布朋友圈称我司在直播过程中存在刷单行为,经我司调查了解,此人并非品牌方工作人员,且后续该发布者已经再次发布朋友圈对自己的言论作出更正。
银河众星在声明中表示,公司一直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从未有任何虚构数据或购买流量的行为。直播过程中爆发的大量刷单后退单行为具有恶意攻击的特征,目前平台已经介入调查,合理怀疑是第三方以刷单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银河众星工作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目前平台方正在介入调查,经初步判断,这个行为属于恶意攻击。但具体攻击源头在哪里还没有查清楚。
国家发布新规,对数据造假进行严厉打击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目前直播带货乱象频出,特别是流量数据造假比较严重。很多明星通过刷流量来避免人气冷清的尴尬,主播和MCN机构也希望用漂亮的数据来收取更高的坑位费。
据腾讯新闻报道,当红脱口秀演员李雪琴双11期间,在当天结束时的311万的观众中,只有不到11万真实存在,其他观众人数都是花钱刷量,而评论区与李雪琴亲切互动的“粉丝”的评论,绝大部分也是机器刷出来的。也有某电商平台商家告诉红星资本局,比这次“汪涵直播刷单”更坑的是,之前参与其他明星直播坑位费20万,最后销售额只有2万。
为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促进互联网直播营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网站11月13日下午发布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中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防范和制止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应当根据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关注和点击数量、营销金额及其他指标维度,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对重点直播间运营者采取安排专人实时巡查、延长直播内容保存时间等措施。
第十六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严哲瑀律师表示,直播刷单是直播电商行业的潜规则,这次意见稿的发布就是强调对于这种潜规则的治理,实际上对于刷单的规范在电子商务法等之前的法律法规里已经有相关的规定,意见也是结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直播电商也属于电子商务法可规制的情形。
来源 | 红星新闻
责编 | 梁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