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将有法可依
2020-11-13 22:1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钱瑜 

11月13日,《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以下简称《执业规定》)新闻发布会在珠海横琴召开。这是全国首部支持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跨境执业的地方法规。 

据悉,法规共十五条,将于今年12月1日施行,主要规定了港澳旅游从业人员的备案条件、执业程序、行为规范、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发布会现场

《执业规定》明确了港澳旅游从业人员的范围。法规规定港澳旅游从业人员,是指持有香港有效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香港居民,持有澳门有效导游工作证的澳门居民。

同时,又规定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为港澳导游及领队以外的其他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的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为更多旅游从业人员依法进入横琴新区执业预留制度接口。

 法规还规定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具备规定条件并经合法备案,可以在横琴新区范围内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以及相关旅游服务;符合条件的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可以向横琴新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经培训、认证后,换发横琴新区旅游从业人员专用证件;持证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应当接受横琴新区旅行社的委派。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忠敏表示,本次立法是珠海市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赋予横琴的改革措施予以法制化的具体实践,从促进人员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的角度,减少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的执业壁垒,拓宽其执业渠道,为相关改革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带动区域旅游发展,为实现大湾区旅游业深度融合打下基础。  

横琴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创伟介绍,自去年9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实施方案(试行)》以来,横琴新区在港澳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方面,已取得创新突破成果。

据统计,2019年横琴新区共举办五期培训班,共290人通过考核取得专用导游证。今年因受疫情影响,目前仅接收澳门导游及领队报名,自9月17日启动招募计划,截至11月6日共收到753份报名材料,目前已开展了三期培训,通过考核共180人。  

吴创伟表示,下一步,在《执业规定》实施过程中,横琴新区将主动与港澳方面协同推进,促进粤港澳三地旅游资源共享、互送国际游客,与港澳探索合作开发旅游产品、共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进一步联合拓展国际旅游市场。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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