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10月底应律政司司长申请,颁布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司法人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
据香港媒体最新消息,律政司发现禁制令颁布后,“起底”活动仍继续发生,今日(11月13日)向高等法院申请延长命令获批,生效期直至另有颁布命令为止。
香港媒体报道称,相关的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未经当事人同意下,使用、发布、传播、公开司法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的个人资料,用以恐吓、骚扰、威胁等不当用途。有关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士的姓名、职位、地址、电邮、年龄、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社交媒体身份及照片等。
而任何人协助、教唆、授权他人作出上述行为,也在禁制范围之内。不过有关禁制令并不适用于合法新闻活动。而曾作出有关行为的人士,就须将所有禁令范围内的材料移除。
此前香港媒体报道,香港警方发现自去年11月起,起底情况同样发生在包括裁判官及法官等司法人员身上,香港律政司司长10月30日派员到香港高等法院紧急申请临时禁制令。当日,高等法院批出临时禁制令,禁令实时生效至11月13日。
律政司发现禁制令尚未完全制止所有“起底”行为,今申请延长命令获批。
来源 |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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