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月广东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恶案538件,受案总数居全国第一
2020-11-13 11:2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以涉黑恶批捕388件1547人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璐瑶 董柳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柳卓楠

今天上午(11月13日),广东省扫黑除恶办联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广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实物展示打击战果,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中,广东省检察机关如何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来向东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今年以来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以涉黑恶批捕388件1547人,以涉黑恶起诉538件3484人(其中涉黑犯罪162件1545人),受案总数居全国第一。

“六清”行动中,省检察院各级院领导靠前指挥,对央督的4起、省督的6起涉黑案件逐级由检察长包案督办、严审细核。目前上述包案案件已全部起诉,其中央督案件已全部作出一审判决,省督案件有5件已作出一审判决。

为严把质量关与快速“清结”相结合,确保办案质效,省检察院建立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共对175件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同步审查,坚持客观公正,确保精准打击。为排除办案干扰,全省检察机关对涉黑恶案件提级起诉23件,异地起诉103件。“六清”以来已清结案件733件,目前在办案件仅占总案的0.42%,清案总量位居全国前列。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机制,从黑恶定性、个罪认定、打财断血等多方面引导侦查取证;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87件。珠海“325”、深圳“201”、茂名曾仕权等一批重大涉黑专案庭审效果良好,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省检察院还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制定《关于规范“恶势力”认定的通知》。今年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共监督立案30件,书面纠正违法20件,追加逮捕45人,追加起诉65人。

同时,坚决“破网打伞”,办案中每案必查“关系网”、必问“保护伞”,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130条,起诉“保护伞”28人。

在精准“打财断血”方面,全省检察机关起诉认定已估值黑财黑产约45.17亿元,另有土地、房产、车辆等一大批,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398件。为深化“行业清源”,针对十大行业共制发检察建议146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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