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已检出冷链食品样本阳性结果13个,暂停或撤销22家企业注册资格
2020-11-12 17:4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暂停出现员工聚集性感染企业的产品输华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莉

今天(11月12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冬季疫情防控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情况。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表示,为了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全国海关将进一步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的检疫力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海关总署进一步加强与出口国家主管部门的沟通和磋商,要求其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监管指南,督促本国输华食品企业落实FAO、WHO食品企业指南,严防输华食品及其包装在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各个环节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

同时,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通报出口国主管部门。

要求输华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指南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督促和保障上述措施落实到位,海关总署通过远程视频检查系统,对出口国家的主管部门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远程的视频检查、抽查。

据统计,截至目前,海关总署已经与有冷链食品输华贸易的全部109个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和磋商,一共召开了视频会议和磋商180多次,中方的建议和要求也得到了这些主管部门的积极广泛响应。

已累计抽查50个国家140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对查出问题的22家企业采取了暂停或者撤销其注册资格等措施。

二是暂停出现员工聚集性感染企业的产品输华。密切跟踪境外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截止到11日24时,对发生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20个国家99家生产企业采取了暂停其产品进口的措施,其中82家企业是在出现疫情后自主暂停了对华出口。

三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重点加大对进口海鲜等冷链食品的抽样检测,截止到11日24时,全国海关共抽样检测样本873475个,其中检出核酸阳性结果13个,其他的873462个样本均为阴性。

四是检出阳性后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针对海关和各地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其包装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情况,海关总署对检出阳性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暂停其进口申报1周-4周的紧急预防性措施。截止到11日24时,海关总署已经对8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6艘渔船实施了紧急预防性措施。(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