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潜江市发现一例境外入潜人员核酸检测阳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王某某,男,52岁,常年在国外务工,现居住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寺办事处。2020年10月16日从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市经白俄罗斯明斯克州乘坐CA722航班(座位号:40H)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入境时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南路亚朵酒店隔离,10月17日、10月31日在呼和浩特先后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其中10月17日在隔离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靶标阳性,抗体检测为LgG阳性;10月31日隔离解除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
11月1日从呼和浩特市乘坐ZH9128航班(座位号:10C)到武汉天河机场后,转乘地铁至汉口火车站乘坐动车D2197(座位号:02车12F)到潜江,从潜江乘坐私家车(其妻子张某某驾驶)返回广华家中,并落实社区管控措施。11月10日,其咽拭子送至潜江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11月10日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将其本人及3名家庭密接者转运至市应急医院集中隔离,开展CT、抗体、血常规和核酸检测,其本人CT、血常规无异常,LgM/LgG为阴性,经我市专家组讨论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境外输入);3名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CT、血常规无异常,LgM/LgG为阴性。
同时,对其居住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集中消杀、全面筛查,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目前正在对其曾经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有关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请与王某某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看到此通告后,不要再接触任何人,第一时间向市疾控中心电话登记备案,听从专业人员安排。与其有过交集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交集日次日算起。
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自行驾车前往或拨打120就诊。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防控工作,保持个人常规性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
(市疾控中心电话:0728-3500588)
潜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来源 | 潜江发布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