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起
为破解配送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服务体验难以满足客户需求,潜藏的食品安全风险等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餐饮外卖配送服务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征求意见稿,拟对餐饮外卖服务全过程涉及的外卖餐饮企业、配送服务机构、配送人员的服务标准作出规范。《规范》中明晰了该标准适用范围,消费者通过外卖服务平台、电话、即时通讯软件或到店等形式预先向餐饮服务单位定购餐品均包含在内。
外卖打包需贴防揭餐饮外卖封签
《规范》中对餐饮外卖提供者制作餐品、打包两个环节提出了多条明确的标准。商家应保证餐品食材新鲜,食材原料为正规供应商渠道来源,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安全卫生;并按要求进行索票索证,建立进货台账,确保食材可追溯。打包环节,商家应设立专用打包区;员工打包食物前应进行手部消毒或穿戴符合法规要求的一次性手套,使用干净的工具将食物分装进打包盒;打包完毕后应贴上一次性防揭餐饮外卖封签,以确保餐饮外卖不被污染,并提醒顾客食用前检查封签的完整性。餐饮外卖封签应记录相关订单信息,以确保可追溯,信息内容应包含打包人员姓名、打包时间,同时鼓励对餐品制作者、制作时间、配送员姓名及其当日健康状况以及食品的储存条件和食用要求等信息进行标注。
餐饮制作完成后应4小时内送出
食物是否卫生、新鲜是消费者关心的头等大事。《规范》中队食物存放的时间作出明确规定,不用加热保温的外送食物熟制后至打包外送前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采取加热保温措施的,应使膳食中心温度保持在 60℃以上,膳食从熟制后到打包外送前时间应不超过4小时。同时,运输车辆和保温箱与餐品接触的区域需每天进行清洗、消毒。配送员应对餐饮配送箱(包)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清洁无异味,频率不得低于每日1次。
对于餐饮外卖提供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平台,《规范》中要求,平台应当对入网餐饮外卖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实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以及有效期,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据起草组成员介绍,《规范》在对餐饮外卖领域的监管管理以及规范应用中引入标准技术手段规范服务要求,可防控餐饮外卖食品安全风险,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同时有利二消费者服务体验的提升,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有据可依。一来它可以保护客户和配送员双方的权益,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二来它也是一个很好的监督平台,既可以监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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