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丹阳
通讯员 粤交集宣 沈高 林雪萌
11月4日,记者从广东省交通集团所属潮惠高速公路获悉,经当地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谯某、刘某、唐某和陈某四名被告人,多次驾驶机动车辆强行冲卡通过收费站,逃避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不等。
去年7月18日,揭西县公安机关针对潮惠高速暴力冲卡车辆案件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抓捕冲卡嫌疑人4名,查扣嫌疑车辆9台。潮惠高速全程配合揭西警方工作,利用视频监控优势并及时联动省内其他路段,完整搜集报送嫌疑车辆全省行驶路径及违法证据链,帮助揭西警方快速摸清犯罪团伙行踪。
经公安机关侦查,涉案车辆在广东逃费337车次,共计15.49万元,嫌疑人最终被法院以抢夺罪等罪名定罪判刑。此举形成了联合打击的高压态势,震慑效果明显。
此后,在信用交通的大力宣传和严惩失信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下,10月27日下午,车牌为“赣C0M***”的车主黄某来到潮惠高速河婆站,主动向工作人员坦承其在今年5-9月期间,利用“大车小标”逃费的行为,并积极配合稽查人员核对数据,现场缴纳了76次逃费所欠通行费15000多元。
早在2018年,羊城晚报•羊城派就曾以《全国第一案!8人团伙冲卡逃费被判抢夺罪》为题,报道了全国的第一个以抢夺罪判罚团伙冲卡逃费案例。2年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8名团伙暴力冲卡的逃费司机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至5000元、追缴所逃路费5万余元。当时轰动广东、江西两省的高速公路特大团伙冲卡逃费案圆满告破。(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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