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陕西靖边“埋母案”被告人一审获刑十二年
2020-11-02 18:47 羊城派综合
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2020年11月2日上午,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此前报道:

网上一则男子将79岁母亲活埋进墓坑的消息引发关注。网帖称,5月2日,男子马某用手推车将母亲拉走后,次日凌晨2时许,马某独自返回家中,向家人谎称将母亲送往亲戚家。凌晨4时许,马某离家后失联,直到5月5日被警方找到。之后,警方将马某的母亲救出。

民警将马某母亲救出。视频截图

视频显示,几名男子从一坑洞中将一人拉出,并不断地嘱咐被拉出的人“把眼睛闭上。”随后几名男子将人抬到一旁。

据马某交代,他将母亲拉到无人处,找了一个废弃墓坑倒进去埋了。目前,获救老人生命体征稳定,案件已移交县局刑警大队办理。5月8日,靖边县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快捕程序,依法进行审查,并于当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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