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台风“沙德尔”,记者从广东省三防办了解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省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9〕133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广东省三防办、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决定于10月23日19时启动海洋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受到台风“沙德尔”的影响,10月23日到24日,广东省沿海海面、北部湾海面、琼州海峡、台湾海峡风力7级-9级阵风10级,南海中北部海面东北风9级-10级阵风11级,其中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阵风14级。
预计,23日夜间至24日夜间,南海中部、北部将出现6—9米的狂浪到狂涛,湛江市近岸海域将出现2.5—3.5米的大浪,广东其它近岸海域将出现2—3米的中浪到大浪。25日上午,粤西、珠江口近岸海域将出现2—3米的中浪到大浪,粤东近岸海域将出现1.5—2.5米的中浪到大浪。
10月23日下午至24 日下午,珠江口沿岸将出现30—60cm 的风暴增水,其中珠海站将于明天凌晨出现超过当地蓝色警戒潮位的高潮位;粤西沿岸将出现50—110cm 的最大风暴增水,其中海安站将于明天上午出现超过当地黄色警戒潮位的高潮位。
鉴于广东省海域海面风浪影响较大,广东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已向各地各单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海上防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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