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对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罚款上限拟提高至2000万元
2020-10-23 21:1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对取得人民银行许可的机构增加责令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戴曼曼

据央行官网消息,人民银行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工作,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较为引人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至二千万元

从已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财务会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3条。

10月23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说明,称是落实中央金融改革部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需要,也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同时也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

其中,多条修改意见比较引人注目,比如《征求意见稿》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写入立法目的,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为更好地进行金融宏观调控,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稿》从全局出发,明确了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宏观审慎政策的职责定位,提升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监管的有效性(第一条、第二条、第三十三条)。

此外,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人民银行“三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了人民银行的职责,明确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三个“统筹”、组织实施国家金融安全审查等职责;落实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加强监管协调与信息共享。

关注度最高的则是,健全人民银行的履职手段,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征求意见稿》以依法行政为原则,提升法治能力,完善人民银行履职所需的检查监督和监管措施规定,增加限期整改、整改承诺制度(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至二千万元;对取得人民银行许可的机构增加责令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第六十一条)。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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