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钱瑜
近日,珠海市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珠海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别从学校、家庭、校外培训机构、政府4个方面提出了8部分19项具体减负举措。
在学校层面,《实施方案》要求,要优化课堂组织形式,加强课程和教科书管理,丰富教学方式;调整学生作业结构,加强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质量;完善质量评价体系,控制考试频次和考试难度,完善评价方式;合理安排在校时间,严格控制在校时间,做好校内课后服务。 在家庭层面,《实施方案》要求联动推进家庭教育,具体包括: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引导健康生活,强化协同育人。在培训机构层面,《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具体包括:认真履行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和强化在线培训监管。在政府层面,《实施方案》要求,要强化政府管理责任,严格竞赛管理,加强“进校园”管理,完善教育评价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重点就规范招生和学校编班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方案》提及,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难度。坚决杜绝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行为,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优化义务教育综合实践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编写、评议、选用、发行、代购、使用等相关政策。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使用境外教材。
根据《实施方案》,学校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建立完善学生各学科作业量情况摸查制度,并及时将摸查结果反馈任课教师。任课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机械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教学和布置作业不得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实施方案》称,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原则上学校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小学不早于8:00,初中不早于7:40,普通高中不早于7:20。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合理安排学生离校时间。教师不得采用“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
《实施方案》还提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举办重点班;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学校不得将学生考试升学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绩效和奖励的唯一依据;严禁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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