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原缉私局局长詹励被决定逮捕
2020-10-21 10:05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詹励(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詹励决定逮捕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原缉私局局长、党组书记詹励(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詹励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詹励简历

詹励,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江西婺源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1999年6月,在江西省公安厅五处工作;

1999年6月至2000年8月,在南昌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侦查处工作;

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南昌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2003年1月更名为缉私局)侦查处处长(副处级);

2003年11月至2005年9月,任南昌海关缉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处级);

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任南昌海关缉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

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南昌海关所属新余海关党组书记、关长;

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南昌海关所属九江海关党组书记、关长;

2012年4月至2018年8月,任昆明海关缉私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厅局级),关党组成员;

2018年8月至今,任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厅局级),分署党组成员。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丁仁仁决定逮捕

浙江省公安厅原警务技术二级总监丁仁仁(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丁仁仁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题图 | 视觉中国
责编 | 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