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大海
日前,记者从惠州市纪委监委获悉,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洪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谭洪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生一孩,违法倒卖宅基地和参与违建,违规征收和出让土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巨额财产,并在项目推进、工程承包、土地转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谭洪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谭洪标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谭洪标简历
谭洪标,男,1970年9月出生,汉族,广东惠州人,大专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12月任惠城区横沥镇副镇长
2005年1月起先后任惠城区三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4年7月起先后任惠城区横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年11月任惠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横沥镇党委书记
2017年7月起先后任惠城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区三级调研员
2020年4月任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0年9月辞去惠城区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其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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