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开展“断卡”行动,抓获涉电诈“两卡”嫌疑人689名
2020-10-19 17:32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涉电诈“两卡”犯罪者,5年内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转账等

文、视频/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
实习记者 成美欣
通讯员 柯贞煊 张毅涛 陈玉敏

10月19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近一个月,广州警方开展“断卡”行动抓获买卖“两卡”犯罪嫌疑人689名。

买卖“两卡”为何可能涉嫌犯罪?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离不开电话卡和银行卡(简称“两卡”)。从理论上讲,只要每张卡都实名实人、通讯和转账信息可追溯,就能及时确定嫌疑人,并为事主追回损失。

然而,诈骗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一般采取购买电话卡和银行卡的方式,这也滋生了买卖、租售银行卡和电话卡的黑灰产业。近年来,出售、贩卖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加剧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

严打涉电诈“两卡”犯罪,抓获嫌疑人689名

据悉,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办在京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严打贩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广州作为全国首个“断卡”行动试点单位,早在9月7日起便有所行动。

广州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下发的“两卡”线索和工作中不断发现的买卖“四件套”(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U盾)等电诈黑灰产线索,以在广州地区活动的开卡团伙及相关犯罪行为为打击重点,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断卡”工作。

行动试点一个月以来,广州警方共抓获开卡、带队、收卡、贩卡、行业“内鬼”等5类涉电诈“两卡”嫌疑人689名,摧毁作案团伙28个,核破案件563宗;打掉贩卖、中转涉案“两卡”窝点39个,现场缴获775张涉案银行卡、手机卡454张。

通过与银行、运营商方面联动,筛查发现9.1万张涉诈存量银行卡,以及新增的830个电话卡、422张银行卡,进行封停冻结,联合相关银行对所有涉案人实施惩戒,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打击治理涉电诈“两卡”犯罪工作提供了经验。

涉电诈“两卡”犯罪者
5年内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转账等

下一步,广州警方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采取更坚决果断的措施,继续全力推进“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力争打掉一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深挖一批内外勾连作案的行业“内鬼”,整治一批“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曝光一批开办“两卡”较多的运营商和银行网点,惩戒一批“两卡”违法失信人员,约谈一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运营商和银行,全力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产业链,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

同时,广州警方将严格落实国务院联席办部署,对后续行动中发现的所有涉案人,联合银行部门采取“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通俗来说,就是该措施启用后,相关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快捷支付购物等,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办个人或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支付等。

警方提醒: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等账户存取工具

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害己祸患无穷。同时,市民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相关工具。

二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三是一旦发现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的不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维护好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柳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