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代补”,贫困户“帽子”不再吃香
2020-10-13 09:1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东一村民感慨:自己做事赚钱光荣,何必争当贫困户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林洁

从“如果永远是贫困户就好了”到“还是自己做事赚钱光荣”,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塘村村贫困村民叶高胜的思想来了个“急转弯”。12日,促成叶高胜认识“飞跃”的“秘诀”作为经验推介给前来该村参观的阳江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培训班人员。

叶高胜今年42岁,跟78岁的父亲和两个女儿住一起。2015年,媳妇嫌他穷,跟他离婚了,当时大女儿尚不满5岁。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叶高胜无法外出务工,种地收入连女儿上幼儿园的开销都不够。

2016年,珠海横琴新区纪委承担起对口帮扶阳西县塘村村精准脱贫任务,火龙果种植、光伏发电、南药种植等扶贫产业陆续在村里发展起来。2018年,叶高胜一家四口人啥也没干就从村里领到贫困户分红款24728.6元。

“由于发给贫困户的分红太高,导致2019年出现一些怪现象。”珠海横琴新区驻塘村村第一书记刘聪告诉记者,部分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还有村民争当贫困户——2019年五六月份,一名明显不符合贫困认定标准的村民强烈要求将其家庭列为贫困户。

“如果永远是贫困户就好了。”当时,叶高胜也看到了戴贫困户“帽子”的好处。

扶贫先扶志。为激发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2019年9月,塘村村通过一个“以奖代补”的试行办法。今年7月1日,修订后的《阳西县织篢镇塘村村扶贫产业收益奖励激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实施。

《办法》规定:扶贫产业收益的一部分(占当年总收益的15%以内)分配给村集体,一部分(约占当年总收益的35%)按需差异化分配给因病、因灾等造成生活困难的重度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一部分(一般不低于总收益的50%)奖励给贫困户。

怎么奖?《办法》规定:贫困户每养殖一头(只)畜禽可获奖励10元或50元,每种植一处不低于一亩的农作物可获奖励100元;每户每月获得1000元以上务工性及经营性收入的,可获收入的5%奖励。上述综合奖励每户每年最高限额为4000元。村委会还定期组织贫困村民参加村居环境清理、道路杂草清理等行动,贫困村民工作一天可获奖励150元。

塘村村委会2020年上半年清除村道杂草贫困户收益分配签收表

今年上半年,塘村村清除村道杂草奖励发放明细显示:共有15名贫困村民参与,其中4人各获奖励金2000多元。

“还是自己做事赚钱光荣。”刚清除完村道杂草回到新屋的叶高胜对记者感慨地说,“自己能动手赚钱,何必争当贫困户!”(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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