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住建和水利局燃气科原副科长李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0-09-30 23:31 羊城晚报•羊城派
决定给予李燕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欧阳志强

9月30日,记者从佛山市禅城区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禅城区纪委监委对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燃气管理科原副科长李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合谋侵占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涉嫌贪污罪、受贿罪。

李燕身为中共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缺失,贪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禅城区纪委常委会、禅城区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燕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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