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起
记者近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深圳市作为首批参与试点的城市之一,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将于2020年10月10日起正式开展。
深圳市大额现金管理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或大额高速自助存取款设备上发生的、管理金额起点(含)以上的、发生现金实物交接的单笔现金存取业务。深圳市对公客户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为50万元,对私客户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为20万元。
试点开始后,客户在办理管理金额起点(含)以上的大额现金取款业务时,原则上应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预约规则,通过线上、电话或柜面等渠道至少提前一天履行预约手续,并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网点办理大额取款业务。
在办理管理金额起点(含)以上的大额现金存款和取款业务时,客户需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准确填写取款用途、存款来源等信息。对于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的大额现金存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引导客户准确选择行业类别及细分的来源用途等信息。据悉,大额现金管理的措施都是立足于优化和提升现金服务水平的,与现行管理措施的关系是统一的、衔接的,是对现行措施的规范、补充和提升。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表示,大额现金存取现登记是为了解存现来源和取现用途,规范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现金及多元化支付手段,节约社会资源,有效防范大额现金流通使用风险。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公众存取款自由受充分保护。只要公众合法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现金存取并不受限制。
来源 |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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