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70万余人,广东编密兜底保障安全网
2020-09-19 12:55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25.9万户、72.7万人,纳入特困供养16.5万户、17.1万人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莫冠婷
图/通讯员供图

9月18日,为期三天的第八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在深圳会展中心开幕。据悉,本届展会主题为“决战脱贫攻坚,共创美好生活”,旨在引导、动员和汇聚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广东民政高质量做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截至目前,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25.9万户、72.7万人,纳入特困供养16.5万户、17.1万人,有效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出台系列文件,编密织实兜底保障安全网

近年来,广东民政系统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关于加强广东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编密织实兜底保障安全网。

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全面衔接。

推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双向衔接,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实行应保尽保;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应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实行应扶尽扶。

完善扶贫对象简化审批功能,将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

社会救助制度迎来改革创新和重大突破。

率先从重“物质救助”向“物质救助+服务保障”并重转变,部署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建立健全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委托照料护理协议四方签约、第三方照料护理监管机制等。对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申请与审批、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将支出型贫困、低保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率先建立主动申报激励机制;将财产核查标准上限提高为原来的4倍,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的特殊残疾人可单独纳入低保。

率先统筹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明确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措施。

率先明确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9项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社会救助的基本内容,构建了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强化提升。

全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养老服务功能。加强对农村留守、困难、鳏寡、独居老年人的关爱保护和心理疏导、健康管理等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和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

阳江市东城镇“双百”社工为服务对象提供心理支持,消除其孤独感。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制度建设扎实推进。

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布局,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完善了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基层工作力量和救助保护机制。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自身困境儿童、家庭困境儿童、安全困境儿童和临时困境儿童等不同类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出新要求,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

多项救助和福利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广东省民政厅完成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提标任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救助和福利保障水平均位于全国前列。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面,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纳入低保25.9万户、72.7万人,纳入特困供养16.5万户、17.1万人。

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全省城乡低保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848元、712元,全国排名第6位。2016-2020年,全省低保标准从5640元提高到8544元,粤东西北地区的低保最低标准从4020元/人年提高到6384元/人年。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纳入省十件民生事实范围进行统筹谋划,明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连续七年以高于全省GDP增速提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目前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年人均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6970元、13800元,全国排名第5位,比2019年分别提高了1089元、611元;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困人员月人均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达到73元、726元、1280元,切实保障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需求。

临时救助方面,2018年至2019年,全省临时救助共26.71万人次,临时救助支出8.52亿元,其中26415人次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了临时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2018年1月至今,全省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13600余人次。

建立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方面,21个地市均适时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共向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7.5亿元,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残疾人两项补贴方面,2012年,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同时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连续8年纳入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补贴标准从2018年起连续3年按照5%幅度提升,逐步建立了自然增长机制;2019年又在全国较早扩大补贴范围,将非重度智力、精神类残疾人纳入重度护理补贴。

至2020年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5元、235元,发放补贴达到137.1万人次,补贴标准和覆盖范围持续处于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实现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让广大残疾群众可以足不出户“指尖办理”。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按照全省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每年以8%左右的增速提高。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省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560元、1685元、1820元;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50元、1025元、1110元。

养老服务方面,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801家,养老床位48.69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张。着力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以县、不设区的地市为单位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基本建立。

疫情期间共发放救助资金20多亿元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广东民政系统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新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3.7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3万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万人次,全省共发放救助资金20多亿元。全省162.8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1800多个民政服务机构未发现确诊和疑似病例,实现了“零疫情、零事故”的阶段性目标。

防疫期间,中山市镇村两级民政队伍全面落户走访困难群众,宣传讲解防疫知识、派发口罩

此外,广东各级民政部门还发挥地方特色和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工、志愿者发挥作用。

引导社会组织将扶贫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集聚。广东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助力“三区三州”及其他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项目约1800多个,投入资金约4.7亿元,受益贫困人口约600多万。

拓展专业服务由“物质帮扶”向“三位一体”发展。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在全省设立40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1737名社工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对象的内生动力,从简单的物资帮扶迈向物质救助、心理支持、能力提升“三位一体”的帮扶模式。

全面集聚帮扶资源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工作。2016年4月起,广东省民政厅派驻工作队在紫城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累计投入资金2100万元,组织开展精准扶贫项目63个。到2019年底已完成相对贫困村退出县级、市级核查,全村4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退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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